2014年12月19日
1、关工委每月要集中常务工作人员组织一次学习。学习时要准时参加,因故不能出席,须履行请假手续,如遇特殊情况临时通知。
2、根据工作需要,不定期组织关工委成员的学习,及时传达上级关工委工作会议精神及先进地区工作经验。
3、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,学习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。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,学习业务知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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