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19日
保密守则
1、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。
2、不知道的机密绝对不问。
3、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。
4、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事项。
5、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事项。
6、不带机密材料游览公共场所和探亲访友。
7、不在公共场合和亲属子女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的机密。
8、不用公用电话、明码电报、普通电邮件办理机密事项。
9、不私自摘录和引用机密文件资料中的有关内容。
10、不在稿件和公开文字中泄露党和国家的机密。
责任编辑:zz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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