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2月19日

 

1、注重发现,培植基层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先进典型。

2、每3年召开一次表彰奖励大会。对全盟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。

3、各旗县市教育系统关工委要总结关心下一代一年的工作,并表彰一年来在关工委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。

4、制定对旗县教育系统关工委督导评估及考评办法,每年进行一次督导评估。

5、坚持评选示范关工委和示范家长学校,予以命名表彰。

6、通过多种媒体,积极宣传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,在全系统形成一种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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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0月28日 10:09

表 彰 奖 励 制 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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